大型城市綜合體
消防知識看這里
如今,現代大型城市綜合體將購物、娛樂、餐飲等功能集于一身,建筑面積大、儲貨量多、人員密集,使其在突發火災事故中易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本期特介紹大型城市綜合體相關消防安全知識,以供借鑒。
大型城市綜合體的風險
多類型火災特性在同一時間與空間顯現。賓館、商場、飯店、公寓、地下車庫等作為單個對象時,有其特有的火災特點,但當這些場所被相互連接在一個獨立式綜合建筑體內時,這些火災的特點會在同一個空間內相互疊加和放大。
人員聚集,空間復雜,疏散救助相當困難。大型城市綜合體中人員成分復雜,且人員密度高、流動性大。據統計,一般大型城市綜合體每天的人流量可達20萬人次,營業高峰時每平方米可達5至6人,一旦發生火災,人員恐慌擁擠,秩序混亂,極易出現擁堵和踩踏。
商品貨物等可燃物質多,火災荷載大,有毒煙霧及高溫煙氣極易造成人員傷亡。為達到舒適豪華的要求,不少大型城市綜合體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增大了火災荷載,一旦發生火災,不但燃燒猛烈,蔓延迅速,還會釋放大量有毒氣體。
內部豎向管井多、橫向通道多,火勢蔓延迅速。電梯井、電纜井、管道井、各種樓梯通道、玻璃幕墻縫隙等使得建筑豎向貫通。中庭等共享空間使各樓層間相互連通,把上下空間連為一個整體,成為高溫有毒煙氣流動的主要途徑,助推了火勢的快速發展與蔓延。
用火、用電設備多,火災發生的幾率高。大型城市綜合體用電設備種類多、用電負荷大、電氣線路復雜;鍋爐房等固定的用火部位火災危險性大;維修施工時使用明火或進行電焊時違反操作規程等也易引發火災。
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人:大型城市綜合體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應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主持召開消防安全例會,每月不少于一次。
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問題。
建立微型消防站。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外招商時, 嚴禁將商業綜合體的消防疏散通道、中庭及亞安全區等非營業性公共區域作為經營面積對外出租、使用。
在簽訂租賃合同時, 應通知承租人及時辦理有關消防手續。
負責對商業綜合體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同時負責管理承租人對局部建筑消防設施的改造施工。
承租人: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手續。
員工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并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熟知承租區火災的危險性,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
嚴禁私自搭建閣樓、 物品庫房等。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應建立施工現場用火、用電、用氣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應明確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應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對于規模較大的內裝修工程,應制作滅火應急疏散演練預案并開展演練。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建立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按照國家標準配置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消防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人員檢驗、維修,確保其完好有效。
應在每層或各經營區域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圖示中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消防設施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常閉防火門上應標有警示文字和符號。營業期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救援窗上安裝柵欄、隔斷等障礙物,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公共疏散門不應鎖閉,宜設置推閂式外開門。
人員密集場所房間的外窗不得設置影響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柵欄等障礙物。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制度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內容。
加強對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配置齊全、完整好用;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火災隱患積極整改
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
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火災隱患的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消防部門申報復查。
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負責整改隱患的承租人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對拒不整改的火災隱患,如果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措施依法將火災隱患場所停止使用。
2010年11月5日9時17分許,吉林商業大廈發生火災。經過消防人員的奮力撲救,大火于當日21時30分被徹底撲滅,造成19人死亡。經調查,起火原因系吉林市商業大廈一層二區某精品店倉庫內的電氣線路短路所致。 2013年12月15日18時52分,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217號建業大廈發生火災,過火面積達12000平方米,起火原因為建業大廈首層總電源線短路引燃可燃物。 2018年3月25日,俄羅斯克麥羅沃的一家購物中心發生火災,大約12小時后火情才被控制,過火面積約1500平方米。建筑物遭受嚴重破壞,屋頂和地面部分塌陷。火災導致60人死亡,由于商場有游樂區,遇難者大部分為兒童。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轉載本文請標明出處,海宏消防維保網